好的,这份是广州市越秀区个人独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清单,请仔细核对准备:
广州越秀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
《广州市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需要经营者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确认。
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或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越秀区)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页面下载最新版本。
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
中国大陆自然人: 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港澳居民: 提交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台湾居民: 提交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外国自然人: 提交经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关键且要求严格):
适用情况: 非常重要! 如果经营场所是住宅性质的房屋(商品房、自建房等),除上述场所证明外,必须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住改商”承诺书)。模板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窗口领取。承诺书需明确承诺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适用情况: 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场所(如部分集中办公区、孵化器、托管地址等)。
要求: 需按要求在线或线下填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请提前确认所选地址是否符合信息申报制要求。
自有房产: 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租赁房产: 提交经区住建局(或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或登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业主方提供并盖章或签字确认)。 越秀区对此审查较为严格,务必确认租赁合同是否备案登记。
无偿使用他人房产: 提交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需明确使用期限、用途)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需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住所信息申报:
“住改商”承诺书: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如涉及前置/后置审批):
如果您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如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等),须提交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具体可查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在越秀区办理时务必提前查清要求。
《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根据广东省规定,企业名称通常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在线上或线下申请设立登记前,需先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并获得系统生成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承诺书》。一般无需单独提交纸质件,系统会关联。
如申请名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特殊情形要求预先核准的,则需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准备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如果经营者无法亲自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
需提交由经营者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上需明确注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代理人身份证明:
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重要提示:
核对最新要求: 政策时有更新,建议正式办理前务必访问以下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搜索“内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选择广州市越秀区,查看具体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和表格下载。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或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网站/公众号。
复印件要求: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都应在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或产权人/代理人)签字并写上日期确认(具体签字要求视材料而定)。
材料清晰: 保证所有材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经营场所证明是关键: 越秀区对经营场所证明审查非常严格,尤其是房产性质和“住改商”问题。务必确保地址有效、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如有疑问,可拨打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或前往办事大厅咨询窗口核实。
经营范围规范: 填写经营范围时,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中的规范条目。
咨询确认: 如果对材料准备有任何不确定,强烈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亲临现场咨询窗口确认,避免因材料问题来回奔波影响办理进度。